为促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黑龙江省教育厅对留学中介“约法三章”,决不允许超范围开展留学中介业务,原则上不允许为我国在读初、高中生办理到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去读“O-Level”、“A-Level”课程等等。
黑龙江还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自身约束,统一协调中介市场价格、举报非法经营活动。清理自费出国留学广告市场。即便是合法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广告也必须经省教育厅对其广告内容审核后,报工商局批准。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市(地)公安局都已成立了专门机构,依法限期整顿在经营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对拒不按期整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中介机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