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老总无奈地说,旅行社是一种中介服务,涉及吃、住、行、游、购、娱方方面面,全程中又包括酒店、餐饮、景区、航空、铁路、汽车、游船等多个服务提供商,实际由旅行社承担直接服务的很少,但出了事,游客必然要找旅行社,最终确定到底是谁的责任要费很大周折,在旅行社责任险实行4年多的时间里,旅行社发生责任事故,能够顺利得到理赔的仅有30%。
“必须是旅行社的过失过错才行,如果是故意过错、第三人责任、游客过错的话,保险公司都不赔。到底保险公司是鼓励旅行社正当经营,还是违规经营呢?”作为福州市旅行社协会律师,省旅游干校教师邓小红认为,如今的旅行社责任险理赔范畴不清楚,责任范围和免责范围划分上存在交叉或重叠现象。
保险公司: 责任险不能 “小马拉大车”
目前,福州各保险公司多采取将意外险和责任险捆绑销售的方式,面对不少旅行社提出“责任险不保险”的说法,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表示,旅游涉及面广,需要各种各样的旅游保险来保障,但旅游保险产品匮乏,旅行社责任险只是其中一个最基础的险种,对游客和旅行社也只是一个最基础的保障,将旅游的所有风险都期望由旅行社责任险来承担,它必然是小马拉大车,不堪重负。面对旅行社责任险暴露的诸多问题,采访中,一些资深人士说,当前游客的保险意识薄弱,旅游保险市场已推出诸如饭店公共责任险、特种旅游保险、漂流安全保险、旅行综合险等众多险种,但被接受度非常小。一名成熟的旅游消费者,应该从自身安全保障的角度,购买相应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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